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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实施。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


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科技、人才、创新在农业强市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通过科技全面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高水平源头供给,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秉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精神,面向农业科技前沿、面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面向农业强市建设主战场,坚持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方向,坚持开放合作的科技创新格局,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布局建设一批创新特色鲜明、目标任务聚焦、要素支撑有力、辐射带动广泛、机制开放灵活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企业等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提高产学研协同攻关效率,促进科技与产业、企业、技术、人才等要素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常州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常”字号农业科技创新成果。

二、建设原则

——市场导向,产研深度融合。聚焦常州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择优布局创新中心建设,以市场机制为保障,以协同创新为纽带,集聚企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等各类科研技术主体力量,加速人才、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向产业创新发展集聚,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链条。

——目标聚焦,注重质效并重。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和重点领域,以提升质量效益竞争力为中心,聚焦专业性、产业性、集成性问题,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熟化应用、集成推广,满足产业对新品种、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需求,为区域产业发展和提档升级提供科技支撑方案。

——协同发力,多方齐力参与。建立健全由产学研推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决策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围绕实施重点和目标任务,以人才为支撑、以创新中心为平台,建立优势互补、共创共享、互利共赢机制,形成各方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激励引导,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拉动,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打通技术研发、成果供给与产业应用的通道,建立有利于创新中心发展和壮大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激发各方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常州水稻、畜禽、水产、茶叶、果品等优势产业,聚焦重大新品种创制、绿色产品和技术、农机装备以及智慧农业等领域,突出自主创新、链式创新和集成创新,探索以“实验室(技术中心)+创新团队+示范基地”的模式,用5年时间打造10个左右集农业研发中心、人才中心、转化中心、推广中心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促进资源集中、创新集聚、技术集成、成效集锦,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激活农业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创新热情,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批区域农业重大问题的科技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体系,带动相应产业集群的质量效益竞争力显著提升,成为引领和支撑常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装备。针对常州稻麦、畜禽、水产、茶叶、果品等优势产业,按照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要求,瞄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围绕高效育种、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农业合成生物技术、农业大数据整合技术、智能装备研制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强、研究基础和人才储备条件好的领域,强化原始创新和引进再创新,推动实现科技领域重大突破,积极抢占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支持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集成应用一批科技成果和技术模式。以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生产效率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围绕优质农产品供给、产业技术供给、绿色投入品供给、农业机械装备供给等主要内容,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重点应用一批经济性状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粮、油、蔬果、茶叶以及畜禽水产优质品种,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肥料、新兽药、新农药、新装备,集成一批绿色高效种养殖模式、农机农艺融合、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动植物病害绿色防控等等关键技术和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

——培育一批领军型农业科技企业。支持一批基础条件好、科技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科技型农业企业依托自有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与人才招引,引育高端人才团队,提升企业研发实力;支持企业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深化与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企业创新平台和人才站点,提升企业研发能级;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核心技术、关键环节、标志性重大项目等,组织或参与重大科技合作计划,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升企业创新竞争力。

——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坚持科技引领和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以共同价值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鼓励创新中心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挂钩对接,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及应用场景,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强技术创新成果的提炼总结和示范推广,建设一批区域代表性强、科技水平高、辐射范围广、运行机制畅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完善科技与生产良性互动、产学研紧密衔接的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运行机制,提高技术转化和推广效率。

——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新性人才。坚持打造人才高地与产业高地相匹配的人才方向,推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把农业科研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创新团队的建设与提升作为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考评指标,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计划和技术推广计划,积极开展学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通过技术合作、聘请顾问等柔性方式,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等国内外高端人才;推动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符合人才队伍建设的人才评价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培养一批走在产业发展前沿、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参与竞争的农业科技领军式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集聚新高地。

四、中心建设

(一)中心分类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包括种业发展创新中心、产品研发创新中心和技术集成创新中心。

1.种业发展创新中心。一般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地方农业科研单位牵头,联合科研院校、研发机构、推广单位等组建。立足优良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发展,围绕常州水稻、家禽、生猪、螃蟹、青虾、茶叶等种业优势领域,以优质、高产、高效、多抗、节约等为育种目标,开展重大突破性优质绿色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并形成产品、技术、标准和品牌一系列配套技术系统。

2.产品研发创新中心。一般由涉农科技型企业、农业新型研发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牵头,联合科研院校、研发机构、地方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等组建。重点围绕农业绿色投入品、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基因编辑等常州有较好研发基础的农业科技发展关键领域,开展原始创新,推动专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3.技术集成创新中心。一般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围绕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和茶叶、果品、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以优质品种的生态绿色种养、资源高效利用、生产管理智能、产品优质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相关先进技术和模式的整装配套,形成一批有常州特色、有关键技术支撑的一体化产业“技术群”,并建设一批集成应用示范基地。

(二)创建要求

1. 拟创建中心须有明确的牵头创建单位,作为对外承担责任、开展合作和实施建设的主体,推进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组建创新团队,并联合其他主体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的协同攻关、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等工作。中心建设和主要研究成果须在我市完成,并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2. 牵头创建单位须在研发投入、平台条件、人才团队及发明专利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或在本产业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竞争优势,或在农业生产基础性、长期性、综合性科技研究或者推广领域具有深厚积累和良好优势,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组织力。

3. 拟创建中心要建立首席专家负责的创新团队,建立健全良好的运行发展、利益保障、开放合作以及重大科技事项决策和违约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深度协同协作、提高共建共享效率。

(三)建设管理

1.竞争立项。中心创建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竞争性立项。具体创建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围绕重点创新领域编制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创新目标、建设内容、团队建设、运行机制以及核心任务、评价指标等。报所在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科技部门联合审核后,经市级论证、评审、公示等程序后进行立项。

2.项目管理。批准立项的中心按照市级论证和评审的意见编制完善中心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与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签订三方项目合同。根据建设方案和合同要求每年对中心开展考核评价。中心以及中心相关实验室、基地、团队、首席专家等依据批准建设的中心类型使用“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名称和标识。

3.资金支持。中心建设原则上不超过3年,建设期内,根据创新中心类型、建设内容和创新水平,分年度给予资金支持。对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中心,再持续2年给予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支持资金重点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研发材料购置、人才团队建设、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科研工作相关支出,不得用于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设备购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联合成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创新中心所在地方和单位要将中心建设与本地、本单位相关工作统筹推进, 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调动资源、汇聚力量共同推进中心建设,把中心建设作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2.强化支持保障。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心研发能力提升、创新团队建设以及试验示范等领域,不断提升中心创新“硬”实力。引导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共同参与中心建设发展,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持续稳定增加资金投入力度。优先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转化、推广投入力度,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市级以上科技专项,或承担相关部门委托任务。

3.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切实可行、目标聚焦、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中心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中心良性发展。把中心建设体量、研发投入、运行情况、创新产出、人才集聚、成果转化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期绩效监控+建设期满后绩效评价”结合的办法,分年度对中心进行考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下达补助资金。对年度考核评价中资金投入未达到预期,未完成建设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的,给予一年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取消中心资格,收回“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名称,不再给予财政支持。

4.强化典型引领。培育壮大一批新标杆、好样板,及时跟踪总结、宣传推广各中心建设发展的新成效、新进展和新机制, 营造中心建设发展的良好创新生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各中心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带动产业或区域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在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才和先进典型给予表扬和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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