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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武政办发〔2023〕87号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23号)及《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2〕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科学合理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布局,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构建以武进中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做优做强武进中医医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能力提升。到2025年,武进中医医院创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推进武进中医医院的医共体、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建设,促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实现分级诊疗。推进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开展中医馆、中医阁等级建设和评价工作。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25年,建设一批 “旗舰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五级中医馆不少于20%,四级中医馆不少于30%,三级中医馆不少于5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全覆盖。将基层中医医师纳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重点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加强武进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6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5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8项。(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三)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武进人民医院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相应中医药人员。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支持兴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推动中医药与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社区公共服务相衔接。(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智慧中药房、基层中医馆信息系统等建设。实施结构化中医门(急)诊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推广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利用数字化、影像化技术优化传承手段,建设中医健康管理数据库,推动大数据挖掘利用。加强武进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院建设,到2025年,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五)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治未病签约服务,提高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武进中医医院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治未病科,拓展治未病服务至医院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旅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六)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实施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培育工程,重点支持骨伤、肛肠、儿科、妇科、肿瘤、脾胃、肾病、肺病、心脑血管病、内分泌、针灸、推拿、皮肤等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到2025年,建设新增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4-5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1-2个、市级中医临床诊疗中心1-2个。深入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内涵建设,武进中医医院设立标准化的中医经典病房。(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

(七)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打造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以解决老年人临床需求和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八)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综合救治能力,做好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人才资源储备和应急演练。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武进中医医院独立设置规范化的发热门诊。(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九)推动中西医协作融合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推行中西医联合会诊巡诊制度。依托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专科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积极创建市级中西医协同示范科室,省级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培养机制,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层次中医人才和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通过与中医药高等院校合作,探索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大力培养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及中医药临床科研人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一)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将中医药师承教育贯穿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等载体功能,注重挖掘中医药精华精髓,推进活态传承,培养中医药原创思维人才。完善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到2025年,力争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医临床优秀人才2-3名,西学中省级及以上高级人才2-3名,省级名中医1-2名。市级中医药领军人才1-2名,市级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1-2名,市级名中医2-3名,市级中青年中医药优秀人才6-8名。引培高层次中医药创新团队,支持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专家团队。(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十二)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按规定逐步提高公立中医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水平,完善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办法,支持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医药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加大薪酬激励力度。鼓励名老中医收徒授业,建立健全能够体现中医药学术传统和服务特点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做强做优中医药产业。推进中药制剂和中药智能化配送中心的建设。挖掘优质院内制剂,促进研发和转化。推动院企合作,开发具有特色的药膳、食疗、茶饮、膏方、中药制剂等养生保健产品。(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强化中药质量安全。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抽检,依法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提升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水平。规范中药院内制剂在医疗集团、医联体、医共体、对口支援、专科协作等方面调剂使用。(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

(十五)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具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基地和健康产业园建设。(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坚持守正创新,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十六)挖掘传承孟河医派精髓。加强对孟河医派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特色技术的挖掘整理和传承研究,加强对传统制药工艺、中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研究。进一步加强孟河医学资源收集、挖掘、整理、研究,把孟河医派的传承和研究作为中医科研的重要内容。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普查登记,支持基于临床需求的中医典籍研究。(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档案馆、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十七)弘扬中医药文化。广泛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性中医药文化推广宣传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中医药文化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中医药特色课程,提高中小学生对中医药认知度。(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旅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八)加快中医药科研创新。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完善中医药科技评价机制与科研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支持中医药研究机构、高校、医院以及企业组建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建立多学科融合、集成高效的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中药设备研发,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大数据管理局)

(十九)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支持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与国际中医药的合作与竞争。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到区外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中医特色流派的对外宣传与交流,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中医药从业人员前来接受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支持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模式、途径,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责任部门:区外办、区委统战部、区文体广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中医药政策保障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及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履行中医药发展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同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建立健全区级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中医药管理工作机构,配足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民政局)

(二十一)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区人民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有利于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的补偿办法,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扩大中医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建设用地的供给。(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资源规划局、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十二)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体现中医药特色服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定期监测医疗服务成本,动态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鼓励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支持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开设的互联网医院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分批遴选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制定临床路径,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实行DRG病组付费,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责任部门:市医保局武进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十三)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探索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中医药强区建设和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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