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房项目预售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4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编制和公示《售楼说明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售楼说明书》的编制要求
(一)在本市市区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屋时应将预售公开信息编制成《售楼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一期销售时应分别编制相应的《售楼说明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编制《售楼说明书》时,其版式和格式可自行设计。
二、《售楼说明书》应披露的主要信息
《售楼说明书》所披露的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企业声明及购房提示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售楼说明书》中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房屋买受人明确提示主要的交易风险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二)企业及项目概况 1、列明本开发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土地性质、总体规划、房屋类型、所属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销售代理企业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等。
2、项目主要公建配套情况。
3、制作本开发项目区位示意图、鸟瞰图。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基本信息
1、列明商品房施工编号、土地证号及抵押情况、商品房性质与套数、房屋交付日期、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帐号等信息。 2、商品房户型示意图(标注尺寸)。 3、商品房交付装饰装修标准。成品房(装修房)应进一步细化明确装饰装修标准。
4、列明购房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契税、产权证登记费、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房屋维修基金、设施设备维护与运行费、委托代办费等。
(四)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提示
1、交付期限、交付条件、交付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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