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014112118/2015-00044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政府办:政府文件 | |
文件编号:常新政〔2015〕96号 | 发布机构:党政办 |
产生日期:2015-08-07 | 发布日期:2015-08-11 |
内容概述:《通知》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
常新政〔2015〕96号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常州市新北区创建 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单位。为积极稳妥推进创建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按照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契机,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创建范围 本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覆盖全区各镇街道,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全环节。 三、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北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导,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省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结合新北区实际,充分保障创建所需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大力夯实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二)构建机制,突出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开展创建为平台,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为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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