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国家级 >> 财政部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建[2012]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1月6 日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一、 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推广产品为三相10 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 kVA~1600 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 kVA~2500 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

  (二)申请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以下简称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上一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